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决议决定 > 正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6-01-20

【字体:  打印本页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0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向军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十二五”期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县干部群众,紧紧围绕“3+1”奋斗目标、“653”工作思路,发扬“三敢精神”,坚持“四个领先”,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全县综合实力跨上新台阶、结构调整取得新进步、项目投资实现新突破、城乡面貌呈现新变化、社会事业开创新局面、人民生活得到新提升、改革开放迈上新台阶、政府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报告对“十二五”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对“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工作部署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体现了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全县人民的愿望。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本届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2016年的工作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紧扣“3+1”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四个领先”,解放思想,奋发有为,狠抓脱贫攻坚,推进改革开放,实现创新驱动,促进绿色发展,提升质量效益,保障民生改善,奋力推进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加快发展。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人民满意政府。

会议号召,全县各族人民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克难奋进,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展现新作为、推动新发展,为建设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和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