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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公报(2013年7号)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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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1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2

关于对沈毅同志职务任命议案的审查报告…………………………………………………3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德胜同志辞去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决定……………………4

关于接受许德胜同志辞去副县长职务请求的审查报告……………………………………5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来凤县原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的决定……………6

县人民政府关于出让原县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6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9

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10

来凤县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18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来凤

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实施〈恩施土家族苗

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20

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

于检查我县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

报告……………………………………………………………………………………21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24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5

来凤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32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37

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37

关于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38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来凤县201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40

关于来凤县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41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决定……………………………49

关于来凤县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50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的报告》的审议意见……………………………………………………………………58

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60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出席、缺席人员名单…………………………67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一、人事任免

二、听取和审议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出让原县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审查和批准关于出让原县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方案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议案》,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来凤县2012年财政决算

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实施<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沈毅同志为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关于沈毅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现提名沈毅同志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请审议决定。

县长:向军

2013年8月15日

关于对沈毅同志职务任命议案的审查报告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

代工委收到县人民政府提请关于沈毅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后,与民工委组织对沈毅同志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为96分。代工委对提请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代工委审查认为,沈毅同志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提请任命的相关资料齐全。因工作需要,提请任命沈毅同志为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决定。

以上报告连同议案,请予审议。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许德胜同志辞去副县长职务请求的

决 定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许德胜同志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决定:接受许德胜同志辞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关于辞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因工作需要,本人请求辞去来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许德胜

2013年7月8日

关于接受许德胜同志辞去副县长职务请求的

审查 报 告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

代工委收到许德胜同志辞职申请后,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代工委审查认为,许德胜同志因属上级选派到我县的挂职干部,现任期已满,提出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决定。

以上报告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来凤县原烟厂主厂区

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的决定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国资局局长向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出让原县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来凤县出让原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方案。

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出让原县烟厂主厂区

土地使用权等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

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位于来凤县翔凤镇解放路227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来国用〔2011〕第JZ0403001号)的原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进行依法处置,现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委托县国资局局长向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3年8月22日

县人民政府关于出让原县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等

资产处置方案的报告

——2013年8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县国资局局长 向 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原县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的处置方案,请予审议。

原烟厂主厂区资产于2008年移交我县,厂区总占地面积60790.6㎡,折合92亩;厂区内有原烟厂办公楼及各类生产车间、仓库等建筑物34栋,移交清算价值5857.52万元。目前,厂区内共有龙山三和竹木、璟发木业、金和鞋业、万盛阀门、卓励电子、倾城涂料、汇得丰服装等7家民营企业分别租用厂房从事生产活动,资产租用期限均在2015年后到期;吴述英个人租用仓库已到期,没有续租,于今年6月起开始腾退即将结束;一个客运车站,主要经营县城至百福司线路、至龙山城际线路;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在厂区内办公,县城管局在厂区内存放部分设备、停放车辆等。2011年,县城投公司将该资产用于老城区改造收储项目9000万元贷款,抵押给县农业发展银行。

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拟将原县烟厂主厂区土地使用权、厂房等资产打包整体出让。现就该资产出让提出如下建议方案:

1、地类用途:设定为商居用地。

2、准建指标:准建容积率设定在2.5—5.5之间,建筑密度为≤45%,绿地率≥30%,停车位设定为1个/户,商业建筑按三层考虑,面积可达8万平方米。

3、解除抵押:由县城投公司负责在一定时间内选择新的担保标的物予以置换,解除本资产的抵押责任。

4、业务承担:拟委托具有较好资质和业绩的拍卖公司湖北汉海拍卖有限公司承担本地块的招商、拍卖业务。

5、保留低价:宗地出让设定底价,建议保留低价不低于120万元/亩。

6、出让程序:按县国有资产出让程序操作办理。

7、资产腾退:由开发区、经信局、商务局负责厂区内企业、个人租用资产的合同终止和腾退;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安排经济开发区、县财政局办公用房;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站搬迁。

8、资产移交:在买受人价款全额缴纳后移交出让资产。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县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蔡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1—6月,县人民政府围绕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狠抓招商引资,全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在推进工业发展、加大城建力度、打造特色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实现全年的计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计划执行中也还存在部分指标没有实现双过半,产业结构不优、企业规模偏小、经济效益不高、市场体系建设滞后等问题。为全面完成2013年计划目标,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分析部分计划指标未能实现预定目标的原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优化结构,扩大规模,不断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要继续优化产业结构,突出工业支柱地位,合理配置经济资源,不断壮大企业规模,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全面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三)抓好项目,全力招商,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一是继续抓住项目工作不放松,进一步扩大项目储备,不断加大争取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不断借助外力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打造经济发展平台,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26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蔡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来凤县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发展这一主题,抢抓机遇,克难攻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开局顺、增速快、质量好的良好发展态势,“固定资产投资、旅游总收入、招商引资、全社会净用电量、外贸出口、利用外资”六项指标增幅全州第一,“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三项指标增幅全州第二。

(一)主要计划指标完成情况

---——地区生产总值全年计划48.2亿元,1—6月完成21.1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3.8%,按不变价格计算(下同)增长11.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年计划9.74亿元,1—6月完成 4.4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5.4%,增长14.6%。

——旅游总收入完成年计划的45.2%,增长108.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年计划40.8亿元,1—6月完成 19.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7.6%,增长35%。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计划17.46亿元,1—6月完成7.59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3.5%,增长13.3%。

——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全年计划16.32亿元,1—6月完成11.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9.2%,增长80.4%。

——财政总收入全年计划5.73亿元,1—6月完成3.18亿元,完成年计划55.5%,与去年同期持平,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全年计划2.35亿元,1—6月完成1.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5.2%,增长25.4%。

——全县金融机构年末存款余额计划56.4亿元,6月末达到53.8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95.5%,增长20.2%;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计划26.04亿元,6月末达到24.6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94.7%,增长13.4%。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全年计划16741元,1—6月完成8436元,完成年计划的50.4%,增长12.5%。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计划5410元,1—6月完成2331元,完成年计划的43.1%,增长16.2%。

——城镇登记失业率4%,在计划控制目标4%内。

——城镇新增就业全年计划3200人,1—6月完成1968人,完成年计划的61.5%。

——符合政策生育率计划91%,1—6月达到91.76%。

——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预计全年下降2.5%,达到年度计划下降2.5%的目标。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预计全年分别消减1.5%、1%,分别达到年度计划消减1.5%、1%的目标。

(二)经济社会运行主要特点

1、特色产业发展较快,农业经济势头良好。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稳定粮食生产,推进现代农业进程,农业农村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1—6月,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07亿元,增长9.2%。一是畜牧产业发展稳步推进。1—6月,新增能繁母猪80头,新培植“161”模式示范养殖户10户,生猪“161”推广户20户,生猪出栏20.73万头,增长11.9%。二是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成效显著。1—6月,新建、改造特色产业基地12.5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03.3%。翔凤镇红花片区500亩设施蔬菜、绿水镇沙子田村500亩油茶等“十大样板”基地建设已基本完成;三是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1—6月,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9家,总数达到226家,以生猪养殖、藤茶加工、薯类加工等企业为龙头的农业产业化格局初步形成。

2、园区建设扎实推进,工业经济增长较快。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工业经济呈现出速度、效益同步增长的良好局面。一是工业经济较快增长。1—6月,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总数达到41家,规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14.36亿元,增长25.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42亿元,增长14.6%。二是园区建设步伐加快。完成桂花树33号路基础碾压、园区4号路建设以及滨河路延伸段200米的路基开挖等,累计完成投资2000万元。三是工业项目建设加快。开工重点工业项目13个,电力器材、藤茶二期、蓖麻油加工、风雅藤茶三胡分厂等项目正加紧建设,预计蓖麻油加工、藤茶二期等8个项目年内可建成投产,宏发钡盐、科隆、孚瑞公司等稳步向好发展。

3、文化旅游发展迅速,服务业增幅较大。一是旅游业保持较快发展势头。1—6月,全县共接待游客35.2万人次,收入增长108.2%。仙佛寺景区、喳西泰水城、龙凤夏威夷五星级酒店正在加紧建设中,百福司旅游名镇建设扎实推进;白岩山凤栖池已拍摄制作出白岩山天池宣传推介专题片,完成了项目旅游规划,现正在策划招商引资。二是市场消费持续平稳增长。1—6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59亿元,增长13.3%,其中:城镇6.05亿元,增长17.5%;乡村1.54亿元,增长6.2%。三是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仓储物流业继续保持较快发展。

4、城乡建设全面推进,城镇面貌大幅改善。一是加快城市骨架道路和城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龙凤新区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湘鄂情大桥引桥工程主体结构完成,武汉大道三期、龙凤科教示范园(教育城)、城区污水收集、天然气管网延伸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龙凤建材城已开工建设。二是城镇精细化管理纵深推进。以以“三城同创”为抓手,召开城市管理动员会,强力推进城市综合治理,开展三轮车整治活动,取缔电动三轮车1500余台,各专项治理工作正稳步推进,治理效果已经显现,城市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城市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改善。三是城乡规划工作进展顺利。《来凤县城市总体规划》已通过恩施州专家评审,乡镇规划编制和农村新社区规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四是乡镇建设加快发展。乡镇“十个一”工程扎实推进,累计完成投资8484万元,乡集镇面貌得到进一步改观。

5、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快,重点项目建设强力推进。一是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1—6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9.4亿元,增长35%。重点项目全年计划开工145个(续建63个,新开工82个),年度计划投资69.4亿元,上半年实际开工97个,累计完成投资21.11亿元,占年度计划的30.4%,增长47.3%。龙凤科教示范园、龙凤新区、仙佛寺景区、民族文化中心、综合性全民健身体育中心等项目进展顺利。二是重大项目稳步推进。尤其是一批事关全县长远发展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如:铁一院已完成黔张常铁路初步设计前的二次定测工作,并明确了项目业主单位;恩吉铁路规划研究报告已完成,省、州已同意该项目纳入省、州铁路网规划,正在申请铁道部将该项目纳入国家铁路网规划;来凤机场部队同意整修开发,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已到我县考察。三是项目库建设取得新突破。今年以来,深入研究国家投资有关政策,结合县“十二五”规划和湖北武陵山试验区规划项目库,谋划了投资500万元以上项目570个,总投资1324亿元(不含高速、铁路和机场),谋划2013-2014年向上争取资金项目191个,总投资87.8亿元。

6、各项收入增长较快,金融运行态势平稳。一是财政收入较快增长。1—6月,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3亿元,增长25.4%。地方公共预算支出3.93亿元,增长10.11%。二是居民收入持续增长。1—6月,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36元,增长12.5%;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331元,增长12.5%。三是金融运行总体平稳。6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3.87亿元,比年初增加9.04亿元,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8.55亿元,比年初增加5.6亿元。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4.66亿元,比年初增加2.92亿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10.85亿元,比年初增加1.9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13.81亿元,比年初增加1.02亿元。

7、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基本完成。二是大力实施全员招商。1—6月,全县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1.3亿元,增长80.4%,完成年计划的69.2%。其中新建项目到资2.2亿元,续建项目到资9.1亿元,成功签约石材工艺制品开采与精深加工、龙凤花园、生物质炼油等10个项目,签约资金49.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75%。

8、全面推进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教育发展不断深入。加快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龙凤科教示范园(教育城)教育教学区一期项目有序推进,来凤一中校区、市政道路、还建小区工程建设正式开工。2013年全县高考取得新成绩,全县上本科线学生共782人,比去年提高了12.2%。二是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扎实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8.47%,县中心医院和乡镇卫生院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正按计划推进。三是就业工作不断加强。1—6月,城镇新增就业1968人,完成年计划的61.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64人,完成年计划的52.8%;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9人,完成年计划的79.5%;城乡劳动力就业培训876人,完成年计划的7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四是社会保障不断增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1—6月,社会保险五险参保人数达到85977人次,完成年计划的85.4%,征收保险费5800.4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53.4%。五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扎实推进。龙凤新区廉租房100套正在做前期准备,500套新增公租房正在积极推进,500户城市棚户区改造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05户,顺利启动农村危房改造1272户,有效解决了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六是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公路通畅工程100公里已完成10公里路基和5公里路面,乡镇道路安保工程100公里已完成50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沅江流域酉水河重点段(来凤段)综合治理等项目进展顺利。七是公共文体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民健身体育中心和民族文化中心建设进展顺利,群众文体生活不断丰富。八是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实现达标排放,乡镇垃圾焚烧厂除旧司镇需重新选址外其他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正在建设完善。

二、存在问题

虽然上半年我县经济发展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部分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不理想。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保持较强劲的发展势头,但高增长是建立在去年同期基数低的基础上,且部分指标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还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

2、工业经济基础薄弱、结构调整较慢。工业经济缺少大项目支撑,工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存在工业企业主体不多、规模不大、效益不高、发展不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结构不优,且资源、土地、交通等制约因素较多,下半年增速潜力不大,完成年度工业生产总值有一定难度。

3、服务业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今年以来,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发展较快,但是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如:星级宾馆建设有待加快推进。

三、做好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主要措施

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恩施州建州30周年的喜庆年,也是强力推进龙凤示范区、经济强县建设的关键年,上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但部分经济指标实际执行情况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的差距。下半年,我们将围绕全县年度工作目标,深入践行“四个领先”,找差距、添措施、加力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加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明确目标争项目,加大项目对接跟踪力度,确保年内向上争取项目12亿元的目标不动摇。一是抓好项目争取。主动做好湖北武陵山试验区和龙凤示范区等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积极赴州跑省进京,谋划和争取一批重点项目,确保上级投资高于去年,注重从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民生改善、生态建设等方面入手,精心谋划论证一批打基础、管长远、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二是抓好项目建设。加快黔张常铁路、咸来高速、讨橙线开工的各项前期工作,突出恩来高速来凤段﹑利智线绿水百福司段、中心医院等公共服务项目和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特事特办,快审快批,节约审批时间。要统筹协调好用地问题,加大征地拆迁力度,及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突出问题。要拓宽融资渠道,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项目建设。三是不断完善项目库。抢抓“两区”建设机遇,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我县产业发展方向,推进项目谋划和项目库建设,形成“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建设一批”的梯次滚动机制,确保新增项目不断档、有效投入不减速,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聚力夯实工业基础,促进工业经济提速增效。围绕新材料、新能源、绿色食品、建材四大支柱产业,培植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开工建设一批新型企业,招商引进一批优势项目,夯实工业在全县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一是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按时完成600-1000亩土地的收储,加快标准厂房建设,启动新园区建设。二是抓好一批工业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力争藤茶二期、蓖麻油加工、宏发钡盐重晶石分选、凤雅藤茶三胡分厂等8个项目今年内建成投产。三是继续抓好“企业成长工程”。加强企业运行调度,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四是抓好企业品牌建设。树立品牌思维、品牌意识,积极谋划一批企业品牌,坚持不懈抓下去,使其享誉省内外,走向全国。

(三)着力开展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一是抓好城市总体规划。完成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做好龙凤新区、龙凤科教示范园、百亿产业园、龙凤商圈及绿地系统、土地利用、公共交通、环卫设施等专项性规划与总规的衔接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城镇建设。以“龙凤新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实现“湘鄂情”大桥建成通车,完成“龙凤新区”市政基础设施等一批新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老城区改造,完成机场路和一批小街小巷改造。三是抓好城市综合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三城同创”活动,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门前六包”责任制,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强城市保洁,集中整治“五乱”行为,城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达到“十无”标准。四是加快推进乡镇集镇建设,有序推进乡镇“十个一”工程和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快“城乡共荣”步伐,将乡集镇建设成为设施较为完善、功能较为齐全、产业相对聚集、经济繁荣的次城市辐射带,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

(四)全力抓好文化旅游,推进服务业发展步伐。一是加快景区建设。重点抓好仙佛寺景区、百福司旅游名镇、喳西泰水城、黄石景区等旅游景点建设,及时解决好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旅游公路、星级酒店、农家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推进旅游产品开发,完成龙凤·夏威夷五星级酒店的主体工程,力争实现武陵源宾馆建成开业,加快华龙大酒店、安普罗接待中心等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三是提升发展新兴第三产业,积极推动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物流产业的发展。加快发展商贸、通讯、运输等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中介服务和社区服务。

(五)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推动现代农业经济发展。一是壮大提升特色产业。按照“北茶、南油、城郊菜、山上林与药”的农业产业布局思路,立足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依托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进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二是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精深加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品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三是抓好农产品的产销对接。进入夏秋季以后,各种农产品相继成熟,要做好农副产品与市场对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农民利益。四是抓好秋冬季农业综合开发。尽早筹谋秋冬农业综合开发方案,用市场的办法来引导农民,满足农民和市场的需求,结合实际抓好农产品示范样板基地建设,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防汛抗旱、防火抗灾、动物防疫等工作。

(六)倾力抓好招商引资,完善融资平台建设。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一把手工程”不动摇,坚持招商引资工业占比60%的任务不动摇。一是精心谋划招商引资项目,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策划和包装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增强项目的投资吸引力。二是进一步健全招商网络,创新招商方式。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实力量、灵活创新、主动出击,逐步改变过去主要依靠出让土地或盘活存量的陈旧招商方式。三是进一步拓宽招商领域。以资源项目、税源项目、品牌项目、规模项目、高新项目为重点,围绕“五大产业”,强化统筹规划、规范运作。四是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扩大出口,搞好出口产品开发,优化产品结构。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其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确保2013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而努力奋斗。

来凤县2013年1—6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2013年8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和主任会议安排,7月25日至26日,计划执行情况调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徐庭海、田延初的带领下,对我县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计划执行

---1—6月,县人民政府围绕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落实“六大任务”、建设“五大引擎”和坚持“三项活动”为抓手,奋勇争先,竞进提质,确保“两区”建设的稳步推进。狠抓招商引资,全力推进工业项目建设,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1.1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3.8%,同比增长11.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4.42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5.4%,同比增长14.6%;旅游总收入完成年计划的45.2%,同比增长108.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7.6%,同比增长3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7.4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3.5%,同比增长13.3%;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1.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69.2%,同比增长80.4%;财政收入完成3.18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5.5%,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3亿元,完成年计划的55.2%,同比增长25.4%;全县金融机构6月末存款余额达到53.87亿元,完成年末存款余额计划的95.5%,同比增长20.2%;全县金融机构6月末贷款余额达到24.66亿元,完成年末贷款余额计划的94.7%,同比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8436元,完成年计划的50.4%,同比增长12.5%;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完成2331元,完成年计划的43.1%,同比增长16.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在计划控制目标4.0%内;城镇新增就业1968人,完成年计划的61.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1.76%,超过年度计划的0.76个百分点;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指标、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消减指标均达到计划目标。调查表明,1—6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主要经济指标增量较大,增幅较高,部分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州前列,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经济指标没有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工业经济缺少大项目支撑,企业结构不优、规模不大、效益不高;农业产业化规模仍然不大,龙头企业仍未形成,市场体系建设滞后等。这些问题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会带来一定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二、几点建议

调查认为,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全面客观,措施可行,建议本次会议通过这个报告。为全面完成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对策,确保全年计划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优化结构,扩大规模,提高工业经济运行质量。要继续优化工业经济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效益,确保工业经济运行质量良好。

(三)狠抓项目,招商引资,增强我县经济发展后劲。一是继续抓住项目建设不放松,招商引资要有新突破,不断寻求经济新的增长点。二是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打造投资建设平台,突破发展瓶颈,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

审核 意 见

(2013年8月26日)

县人大常委会:

2013年6月1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向清堂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我县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旅游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将县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来人常文〔2013〕13号),转交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2013年8月16日,县人民政府就有关问题形成了《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过跟踪调查,对这个报告进行了审核。

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提出的6点建议,并将整改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目前整改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进一步加强了《旅游条例》宣传;二是邀请旅游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对发展旅游业的认识;三是聘请旅游规划设计专家考察了来凤旅游资源,为修改完善《来凤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龙凤示范区旅游一体化规划》奠定了基础;四是确定今年为“景区建设突破年”,加快了仙佛寺景区和黄(柏园)石(桥)景区建设和县域内6条旅游公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五是进一步完善了旅游业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了部门资金捆绑力度,将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调整至200万元;六是决定在三季度内成立县旅游质监执法机构,配备执法人员,以依法管理和规范全县旅游市场。民族法制工作委员会同意这个报告。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旅游业发展的领导,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审议意见,为把来凤建成湖北旅游强县奠定坚实基础。

来凤县人民政府

关于研究处理《来凤县人大常委会对县人大常委会

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县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来凤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向清堂代表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我县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情况的报告》,并将审查意见(来人常文〔2013〕6号)转县人民政府及时研究处理。县人民政府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抓好《旅游条例》的宣传

2013年5月19日,我县结合“中国旅游日”系列活动开展了一次《旅游条例》的巡回宣传,为进一步抓好《旅游条例》的宣传,营造“湖北旅游强县”创建氛围,县人民政府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宣传贯彻,租用宣传车,集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旅游法》和《旅游条例》的巡回宣传。二是从现在起,到《旅游法》正式施行日止,安排全县所有有电子显示屏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宾馆酒店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旅游法》和《旅游条例》,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办。三是结合“六五”普法活动,把学习贯彻《旅游法》和《旅游条例》作为2014年普法重点内容,在全县干部中进行一次学《旅游法》和《旅游条例》竞赛测试;结合“干部进讲堂”活动,聘请专家对《旅游法》和《旅游条例》进行一次讲解。四是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释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学习问答》,发放给县领导、县旅发委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学习。此外,围绕仙佛寺今年10月试运营,采取多种方式搞好宣传营销。

二、关于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和旅游形象定位

一是规划修编问题。《来凤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已于2008年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近年来随着形势发展,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龙凤示范区旅游一体化规划》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7月,县政府分管领导赴京与北京江山多娇规划设计院就有关旅游规划修编进行了衔接。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重点就《龙凤示范区旅游一体化规划》修订完善及县内重点景区的提升规划与有关规划设计单位作进一步衔接,力争尽快完成《龙凤示范区旅游一体化规划》和重点景区提升规划的修订。

二是旅游形象定位问题。我县在“千年秦城、武陵佛地、龙凤双城、艺术土家”的基础上,已多次对来凤旅游形象定位进行研究。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来凤旅游形象定位专家座谈会或研讨会,同时发布启事,公开向社会征集来凤旅游形象定位用语。

三、关于切实抓好核心景区建设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了未来五年实施“六大任务”,建设土家文化集成区,打造“艺术土家”文化旅游新名片的战略部署,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仙佛寺景区建设指挥部、喳西泰水城建设指挥部、黄(柏)石(桥)景区建设指挥部。根据6月下旬国内知名旅游专家到来凤考察后提出的意见,县人民政府认为卯洞风景区应作为县内龙头景区来打造,仙佛寺景区、喳西泰水城、黄(柏)石(桥)景区、白岩山景区作为重点景区打造。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推进景区建设。一是立足资源禀赋,明确县内主要景区的定位。二是明确县内主要景区的创A目标,卯洞风景区按5A标准,仙佛寺景区、喳西泰水城、黄(柏)石(桥)景区、白岩山生态休闲度假区按4A标准进行打造,形成“一核四重一带一环”的旅游景区格局(1个核心景区,仙佛寺景区、喳西泰水城、黄石景区、白岩山生态休闲度假区4个重点景区,酉水文化生态旅游带,以县内大循环公路为纽带、沿线多彩乡村旅游为补充的旅游景观环)。三是结合龙凤示范区建设,尽快召开全县旅游发展大会,出台支持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卯洞风景区招商、喳西泰水城融资成功,确保2014年“一会一节”前实现“喳西泰水城开城、酉水三峡开游“的目标。四是加大部门资金整合力度,全力推进仙佛寺景区建设,重点谋划好“仙佛寺重建开光”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旅游业发展,县人民政府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一是进一步完善旅游业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加大部门资金捆绑力度,全力推进仙佛寺景区和黄(柏)石(桥)景区建设,推进县域内6条旅游公路、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对2013年部门预算进行调整,将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调整至200万元。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旅游要素配套建设中。四是加大旅游项目谋划、申报和争取力度,努力争取上级投入更多项目资金支持来凤旅游业发展。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执法工作

来凤创建湖北旅游强县、百福司创建湖北旅游名镇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而成立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是创建湖北旅游强县、旅游名镇的要件之一,县人民政府对此有充分认识。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尽快召开编委会会议,研究成立县质监执法机构、配备旅游执法人员等问题,同时责成县编办与上级编办搞好衔接、报批等一系列工作,力争在今年三季度正式成立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并将旅游执法人员配备到位,依法管理、规范好全县旅游市场,切实维护、保障好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队伍建设

县人民政府历来对旅游队伍建设高度重视,配齐配强了县旅游局领导班子,并在3月20日的旅游工作专题调研会上解决了旅游队伍建设的部分问题。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旅游队伍建设力度,主要抓好四支队伍建设。一是行政管理队伍。县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利用下半年的中层干部招考为县旅游局招考一名中层干部,解决县旅游局工作人员不足问题。二是景区导游(讲解员)队伍。将尽快审定出台《来凤县旅游景区(景点)讲解员选拔培训暨运作管理实施方案》。三是酒店(宾馆)及农家乐经营管理、一线服务人员队伍。将结合旅游景区(景点)讲解员选拔培训组织酒店(宾馆、农家乐)经营管理和一线服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不断提高酒店(宾馆、农家乐)服务水平和质量。四是民俗演艺队伍。参照外地成功经验,组建一支民俗演艺队伍,以满足游客的更高文化层次需求。此外,涉旅重点乡镇组建乡村旅游办公室,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

审议 意 见

县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覃玉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大多数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整个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但也还存在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重视程度不够、建议办理工作不规范、办理建议落实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领导,切实增强承办单位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把办理代表建议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完成。

二、进一步增强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继续坚持深入调查研究、邀请代表现场参与等一些好的作法,切实把代表建议办好办实;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期办理代表建议,坚决杜绝办理滞后或超期不办等情况发生。要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落实率。

三、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如期完成办理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不重视办理工作,甚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于2013年12月10日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覃玉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报告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一)代表建议基本情况

在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建言献策,在如何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文教卫事业、创建和谐社会等方面提出建议共60件。

根据建议涉及到的内容进行分类,属于交通建设方面的建议24件,占建议总数的40%;属于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的建议9件,占建议总数的15%;属于农业方面的建议2件,占建议总数的3%;属于城乡建设方面的建议10件,占建议总数的17%;属于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建议10件,占建议总数的17%;其他建议5件,占建议总数的8%。

从承办建议的相关部门与乡镇情况看,共涉及到经济开发区、交运局、农业局、住建局、人社局、供电公司、畜牧局、环保局、国土局、水利水产局、旅游局、文体局、公安局、卫生局、教育局、开发办、城投公司等17个县直单位和翔凤镇、百福司镇、漫水乡等3个乡镇。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通过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60件建议全部于7月31日按程序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100%,并书面函复了代表本人,见面率100%。从代表对办理结果反馈的意见情况看,表示满意的59件,满意率98%;表示不满意的1件,不满意率2%。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主要是由于政策规定,不能解决代表所反映的问题。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分类,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12件,占总件数的20%;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的24件,占总件数的40%;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计划解决的9件,占总件数的15%;建议所提问题因政策和条件限制难以解决的15件,占总件数的25%。(具体办理落实情况见附表)

(三)对各类建议办理情况综述

1、已经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对这类建议,各承办单位本着力所能及、尽力而为的原则,想千方百计,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建议办理落到实处。如三胡乡代表团谭跃代表提出的第51号《解决饮水困难(猴栗村7-9组)》的建议。对此建议,县水利水产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对建议提出的“水池周围塌方、抽水泵房设备损坏”等问题进行了及时解决。县水利水产局将此建议的办理情况向代表作了回复,代表表示满意。

又如百福司镇代表团彭桃云代表提出的第58号《关于招录幼师解决各乡镇公办幼儿园师资不足及改善退养民师待遇问题的建议》。县教育局党组对此建议涉及到的两个问题非常重视,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确保建议有效落实。一是为学前教育补充专业对口的教师。目前,绿水镇、百福司镇、大河镇、旧司镇已开办公办幼儿园,今年,漫水乡、三胡乡、革勒车乡也将开办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的教师主要靠小学教师转岗培训进行补充。县教育局积极主动争取幼儿教师编制,县编办在安排2013年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新增人员计划时,专门给县民族幼儿园安排了2名幼儿教师指标,并争取把学前教育编制核定纳入今年即将开展的第四轮教育核编工作,从根本上解决我县学前教育缺编问题。二是提高退养民师待遇。按照我县一次性解决民师问题的有关文件精神,退养民师的生活费在2007年1月由300元提高到500元,此次经报县政府批准,退养民师的生活费从2013年1月起,每人每月由原来的500元提高到750元。教育局将此建议的办理情况向代表作了回复,代表表示满意。

2、正在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涉及面广,许多是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现实问题,但由于办理所需时间较长,或者安排解决的时间靠后,本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时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需进行深入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配合解决。如翔凤镇代表团田克峰代表提出的第42号《关于解决民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凤仪大道至二水厂路段)》的建议。建议要求整修硬化路面,方便居民出行。城投公司对建议提出的问题开展调查,走访育红桥社区和当地居民,了解基本情况。“凤仪大道至二水厂路段”为原209国道,全路段长1.6公里,1994年航空路(现凤翔大道)建成通车后,此路段不再承担车辆入城通道的功能,逐渐被荒废,现路面破损严重,居民出行十分困难。针对此情况,城投公司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测量、设计和预算,并立即启动招投标工作。道路改建工程于6月5日动工建设,目前已完成雨水管、污水管安装及管沟回填各240米,完成货币工程量100多万元,但工程完工尚需时间。城投公司将此建议的办理情况向代表作了回复,代表表示非常满意。

3、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供今后决策参考,其解决需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支持。如漫水乡代表团向昌荣代表提出的第44号《洗车河小流域治理》的建议,要求治理河堤,保护农田。水利水产局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组织有关人员到漫水乡洗车河进行了实地调查,认为洗车河小流域治理工程耗资巨大,需通过项目争取来落实。目前水利水产局向上申报了山洪灾害治理工程措施项目,同时已编制山洪灾害治理工程措施项目2013至2015年实施方案,总投资1000万元,待项目启动后可得到解决。水利水产局将此建议的办理情况向代表作了回复,代表表示满意。

4、因政策和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建议。这类建议大多与我县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但受客观条件及财力物力等方面的限制或与现行的有关政策规定相冲突等原因难以解决。如革勒车乡代表团周金萍代表提出的第11号《村组公路通畅》的建议,要求修通大地垅3组到三胡乡六正村的公路。该建议经交运局实地调查,属于组级公路范畴,目前,国家及省对于组级公路建设暂无投资政策,而县、乡两级财政因财力不足无法解决,只能等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方可解决。交运局将此建议的办理情况向代表作了解释,得到了代表的理解,代表表示满意。

(三)对本次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1件的情况说明

翔凤镇代表团黄祥耀代表提出的第28号《不在职和在职村干部农保转社保》的建议,要求将村主职干部农保转社保。人社局接到此建议的承办后,高度重视,组成了工作专班,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查找政策依据,拟写书面答复材料。7月10日上午,林正高局长带领分管领导向应和副局长、政策法规股长舒建国一起,到翔凤镇人大办与黄祥耀代表见面,将建议办理情况向黄祥耀代表作了认真细致的答复。

1、该建议涉及的政策问题。黄祥耀代表提出的建议实质上就是要求将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转为企业职工保险,根据中央和省州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已有操作办法,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无明确规定,因此现阶段还不能转办。前几年省、州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出台了一些特殊政策,让一些特殊对象(一是曾经与国有、集体企业等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下乡回城知青(居民)和随同父母下放回城的子女,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二是曾经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同类人员;三是中央在鄂和省属企业同类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而解决了他们的养老问题,但那只是针对特殊人群,不是面向社会大众。根据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要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前只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即从现在起逐年缴费,不得往前追补增加缴费年限。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十五年后方可办理退休,按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上面提到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必须同时具备。如:建议人黄祥耀代表,现年63岁,缴费满15年到78岁时方可办理退休。

2、黄祥耀代表养老金待遇问题。黄祥耀代表是翔凤镇河坪村书记,63岁,参加村主职干部保险后,个人缴纳养老金4127.42元,于2011年1月起薪,待遇是基础养老金153.27元,个人账户养老金40.39元。按来政办发[2010]27号文件规定计发96.68元,合计290.94元。全年可享受3491.28元的待遇。目前,村主职干部养老金待遇问题,只能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金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90号)第一条“自2011年7月1日起,全省村主职干部统一按照鄂政发[2011]40号文件有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第二条“2011年6月30日前已按照鄂政办发[2008]88号文件精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此前其个人缴纳和省财政补助缴纳(含历年补缴)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划入本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等规定执行。

黄祥耀代表对人社局的答复不满意,提出的建议未解决落实。人社局在征询黄祥耀代表意见时,黄祥耀代表拒绝在征询意见表上签字。

在收到此办理件后,督查室会同人大代工委对此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将此办理件退回人社局重新办理,要求人社局再次与代表见面沟通解释,征询代表意见,在“征询意见表”上签字。人社局在收到退回的办理件后,于7月29日与黄祥耀代表进行了第二次见面沟通解释,黄祥耀代表在接受答复时仍然表示不满意,在征询意见表上签了“不满意”。

黄祥耀代表提出的建议,因没有政策依据,所提出的建议无法解决,恳请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代表予以理解。

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坚持四个领先,推进国家级示范区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职责,高度重视,真抓实办,较好地完成了办理任务。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认识,增强办理答复工作的责任感

县人民政府接到县人大常委会转交的60件建议后,迅速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建议进行了登记、分类,印发了《关于做好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通知》(来政办发[2013]5号)。3月22日,县政府专门召开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交办会,同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领导参加会议,对2013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办理任务分别落实到县交运局等20个承办单位,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交办会上,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对全县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是代表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方式;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尊重人大代表的权利,以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为契机,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办理答复工作,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实地调查,集体研究,真正在重实效、办实事上花大力气、下狠功夫,不断增强办理答复工作的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明确办理答复工作的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邓波同志负总责,政府办公室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明确一位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办理工作的协调、督办和日常事务。20个承办单位也相应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办公室协助抓、承办股室具体办的工作机制,使每件建议做到了办有结果、查有专人、交有依据,并确保答复率和见面率达100%。如县教育局、水利水产局、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百福司镇等单位由办公室根据建议内容,按照局领导分工和股室职能,提出承办股室和具体承办人,交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分管领导进行部署和落实,股室办结后将办复件经分管领导审核,由办公室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由主要领导签发。

(三)认真落实,加大办理答复工作的力度

各承办单位在交办会后迅速召开办理工作会议,研究办理答复意见,对代表所提问题不十分清楚的,深入到各乡镇与代表见面,实地查看,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办法,确实无法解决的,向代表们作好解释说明。如县交运局、城投公司、水利水产局、旅游局、人社局、环保局、供电公司等一批单位都开展了实地调研,与代表面对面交流沟通,征询办理工作意见。

(四)加强督办,确保办理答复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交办会召开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直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莫北平同志和各位副主任以及人大代工委的负责同志提前介入,指导办理工作,深入到各个承办单位调查研究。5月22日至24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邀请人大代工委负责人对承办件3件(含3件)以上及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的承办单位进行集中检查督办,对承办件3件以下的单位进行了电话催办。检查各承办单位是否落实会议精神,督促各承办单位成立办理专班,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来政办发〔2013〕5号文件办理答复工作。督办检查结束后,对所有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督查通报第9期),确保办理答复工作按县人大常委会的时间要求按时办结。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按期完成了办理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建议因受本级财力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需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落实;二是个别单位领导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措施还不够具体。三是少数承办单位时效观念差,办理工作拖拉,直到临近办理截止日期才完成;四是有的答复过于简单、笼统,缺乏说服力;五是个别单位办理人员业务生疏,答复文稿格式不够规范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提高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督查力度,使各承办单位特别是承办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代表建议是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是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这些建议是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是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条重要渠道,是推动政府工作的动力。

(二)在落实上狠下功夫,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往往是政府工作的热点和焦点,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难点。政府各部门在制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时要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统筹兼顾,优先考虑解决代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对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的,要加大督查力度,抓紧落实;对基本具备条件的,要尽快列入计划;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并及时征询代表的意见,达到沟通和谅解,并切实做到答复诚恳,落实迅速。

(三)把提高办理质量作为承办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

各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要改进工作作风,加快办理速度,坚决克服互相推诿、扯皮现象,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解决问题。坚持走访代表,主动通报情况,使他们了解县情,从而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广泛听取和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定期培训,不断提高承办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保持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指导以及县人大代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在今后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把建议办理与政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凤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

调查 报 告

——2013年8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县人大常委会: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和会前调查的要求,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就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作用,依法提出建议共61件。在61件建议中:监督类1件,交由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办理;其余60件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分别涉及到交通方面24件,水利设施方面9件,农业方面2件(畜牧1件,电力1件),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方面10件,城乡建设方面10件,其它方面的建议5件。

截止目前,61件建议全部办结,代表对办理结果满意的60件,占总件数的99%;不满意的1件,占总件数的1%。代表所提出的建议已经解决落实的有12件(A类),占总件数的20%,正在解决的25件(B类),占总件数的41%;列入计划解决的9件(C类),占总件数的15%;因政策因素或者受条件制约暂时不能解决的有15件(D类),占总件数的24%。

二、建议办理工作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办理力度不断加大。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工作的通知》(来政办发[2013]5号),对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3月22日,在县人民政府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交办会上,常务副县长邓波强调,县人民政府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高标准、高质量办理好代表建议。各承办部门都能够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起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人员具体抓的办理工作网络,做到了任务、目标、责任三落实。县水利局先后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建议内容及答复意见,确定专门领导、相关科室负责建议落实工作。县公安局分工明确,局纪委书记亲自对承办的建议严格把关,及时研究和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办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健全制度,办理程序不断规范。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多数承办部门都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改进办理方法,县农业局、环保局等单位在办理建议过程中规范了各个环节,使办理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防止了工作的随意性,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

(三)加强沟通,办理水平不断提高各承办部门在办理工作中,注重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办理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与联系,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现场视察等形式,进一步了解代表提建议的真实意图,认真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有效地提高了办理效率和水平。如由县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承办的《关于对我县实施〈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建议,今年虽然不能开展此项监督工作,但在常委会副主任高碧玉同志带领下,已到各相关部门做了相关情况了解,并对代表做好了解释答复,代表表示满意。如由县交运局承办的19件建议中有8件是因条件制约解决不了的,但通过实地调查和面对面的解释,代表们也表示理解,对答复还是满意的。如由县人社局承办的第28号《不在职和在职村干部农保转社保》的建议,虽然由于此建议是因政策限制不能解决的,代表对所提建议未能落实表示不满意。但县人社局对建议办理工作是高度重视的,组成了工作专班对代表建议进行深入讨论研究,查阅大量政策文件依据。局长林正高也亲自带领分管副局长和政策法规股股长与代表见面,将建议办理情况与代表进行沟通并答复。人社局表明将继续做好解释工作,及时了解上级新政策,争取得到代表的理解。

(四)突出重点,办理实效不断增强。在办理过程中,许多承办部门能够突出抓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到凡是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又有条件办的,抓紧时间办理,对那些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认真进行落实,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对需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的,制定计划,拿出方案,分步实施,并将进展情况及时向代表通报。对受政策限制或条件制约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工作。使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增强了办理工作的实效。如由县水利局承办的《关于猴栗村7-9组解决饮水困难》的建议、县扶贫开发办承办的《关于解决大河镇产业路维修资金》的建议,均以顺利完成,得到代表满意答复。由县城投公司承办的《恳请解决三官坪四斗种开发居民小区主道硬化及排污主道》和《关于解决民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凤仪大道至二水厂路段)》的建议均已于6月底动工,年内即可完成,代表也表示很满意。

(五)督办有力,建议办理落实到位。县政府办公室通过督查通报、上门督办、电话督办等形式,加强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于5月21日至25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与人大代工委组成了联合督查组,对承办3件以上建议的单位进行了上门督办,了解办理进度,督促落实初步方案,共商解决办法。今年县人大常委会拟定了8件重点督办件,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重点件承办单位进行了重点督办,促使一些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同时,为确保重点件落到实处,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领相关人员深入到承办单位进行督办检查,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部门协调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加快了办理进度

三、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少数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重视程度不够。一是仍有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足,没有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工作中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导致办理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建议在临近规定期限时才草草办结,甚至还有5个单位和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外才办理完结。二是个别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措施还不够具体,偏重解释说明,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不够,抓落实有差距,致使个别办理件的效果不够理想,有答非所问的问题。三是有的答复意见内容简单、空洞,对建议所提问题缺乏具体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影响了代表建议的办理效果和代表履行职务的积极性。

(二)少数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不规范。有的承办单位没有严格按照交办会及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的基本要求进行办理答复,格式不够规范,没有按要求时限上报答复件和征求意见表,没有在答复文件的右上角标识类别。有的单位领导把关不严,审查不细致,承办人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常识,办理工作不够严谨,没有搞清楚答复文件的主体是人大代表,而不是督察室和县人大;答复文件不是没有盖章就是行政章盖成党组章;不是答复件把“人大代表建议”写成“政协委员提案”就是征求意见表上写成“政协委员”征求意见等等。

(三)办理建议落实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到目前为止,61件建议中已经解决落实和正在解决的有37件,占61%,解决落实率有待提高。少数承办单位办理方法机械,答复见面只说有政策规定,没有很好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深层次地分析研究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从而积极地向县委、县政府提供全面真实的科学决策依据,导致一些代表反映的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每年都有相似内容的建议被反复提出。有的部门把办理工作当作突击任务来完成,重答复轻落实,导致调查中有代表反映,对一些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诚意表示理解,对答复件中没有解决问题的实质性措施,内心是不满意的。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办理过程中认真加以克服。

四、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代表提出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监督政府工作的重要方式。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工作日程,真正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切实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要继续坚持深入调查研究、上门访问、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现场参与等一些好的方式和经验,进一步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真正形成合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取信于民;要严格执行代表建议办理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质量要求,按期办理代表建议,坚决杜绝办理滞后或超期不办的情况发生;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各承办单位工作人员办理代表建议的能力,促进办理工作再上新的水平;要把落实率作为衡量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根本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高办理工作实效。

(三)继续加大对办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县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来凤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规则》和来政办发[2013]5文件的要求,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要及时召开督办会检查建议办理进度及工作落实情况。对已经解决的建议,要认真总结经验,搞好交流宣传;对正在解决和列入计划解决的,特别是县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县人民政府要加大督办工作力度,办理进度缓慢的,要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建议办理的各项目标计划和措施落到实处;对因条件变化难以落实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

决 议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向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

议 案

县人大常委会:

《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提请审议,并委托县财政局长向东同志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

来凤县人民政府县长:向军

2013年8月1日

关于来凤县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3年8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向 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后的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省财政厅根据省人大十二届三次常委会批准通过的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级转贷额度,核定转贷给我县的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额度为4271万元(三年期50%、五年期5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湖北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贷额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县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后的预算调整方案如下:

一、2013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原则

总的原则是全面落实中央的相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统筹资金、整合资源、千方百计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优先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资金需求,结合我县债务偿还能力,统筹安排使用。

(一)把握资金使用方向。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二)统筹安排转贷资金。按照“总额下达、明确方向、市县统筹、报省备案”的方法,我县根据省下达债券额度和规定的使用方向,结合本县实际,统筹安排转贷资金,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最急需地方上,发挥资金最大效益。

二、预算调整情况

(一)本级可用财力预算调整情况

可用财力由72590万元调整为76861万元,调增4271万元,全部是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二)本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情况

全县本级财政支出由72590万元调整为76861万元,调增4271万元,调增情况如下:

保障性安居工程370万元、普通公路建设2448万元、仙佛寺建设300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153万元。

(三)调整后的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1、总收入为81767万元。

(1)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508万元;

(2)中央消增两税返还9830万元;

(3)四税定额返还661万元;

(4)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返还基数383万元;

(5)中央转移支付补助29527万元;

(6)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271万元;

(7)财政专户收入可用财力1345万元;

(8)上年结余10030万元;

(9)调入资金2212万元。

2、总支出为81737万元。

(1)上交省、州结算资金预计为4876万元。其中:上交省3303万元,上交州1573万元。

(2)财政安排支出76861万元。其中:预算内支出7551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345万元。

3、按上述方案,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年终滚存结余30万元。

三、加强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债券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管理和使用债券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完善地方债券资金的项目审批、备案、绩效考核和监督等制度,提高资金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切实加强和防范地方政府债券风险,制定偿债计划,建立本级政府偿债准备金,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履行好还款责任。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批准来凤县201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财政局局长向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来凤县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来凤县2012年财政决算。

关于来凤县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3年8月26日在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向 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来凤县2012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2年,我们紧紧围绕省、州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把公共财政思想贯穿于整个财政工作的始终,举全县之力抓招商引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促转型、调结构、惠民生、建和谐等各项工作,主动作为,团结奋进,扎实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财税工作目标。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2012年收入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

2012年,全县实现财政总收入51532万元,为预算数51256万元的100.54%,比上年决算数47049万元增长9.53%,增加收入4483万元。其分项执行情况如下:

①按税源结构划分:

烟厂税收转移支付完成29104万元,与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30972万元减少6.03%,减少收入1868万元;面上收入完成22428万元,为预算数22151万元的101.25%,比上年决算数16077万元增长39.50%,增加收入6351万元。

②按收入级次划分:

中央收入完成31443万元,为预算数31256万元的100.60%,比上年决算数32330万元减少2.74%,减少收入887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0089万元,为预算数20000万元的100.45%,比上年决算数14719万元增长36.48%,增加收入5370万元。

③按征收部门划分:

国税完成收入31987万元,为预算数32175万元的99.42%,比上年决算数33341万元减少4.06%,减少收入1354万元(面上完成6360万元,为预算数6547万元的97.14%,比上年决算数5211万元增长22.05%,增加收入1149万元);地税完成收入17350万元,为预算数16841万元的103.02%,比上年决算数12407万元增长39.84%,增加收入4943万元(面上完成13873元,为预算数13364万元的103.81%,比上年决算数9565万元增长45.04%,增加收入4308万元);财政完成收入2195万元,为预算数2240万元的97.99%,比上年决算数1301万元增长68.72%,增加收入894万元。

④按税种项目划分:

地方工商税收完成14360万元,为预算数13708万元的104.76%,比上年决算数10962万元增长31.00%,增加收入3398万元。其中:增值税25%部分完成2399万元,营业税完成5981万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完成1176万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完成578万元,城建税完成2909万元,土地增值税完成724万元,其他各税完成593万元。

烟叶税完成1136万元,为预算数1437万元的79.05%,比上年决算数590万元增长92.54%,增加收入546万元;契税完成724万元,为预算数730万元的99.18%,比上年决算数712万元增长1.69%,增加收入12万元;耕地占用税完成30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73万元增长319.18%,增加收入233万元。

教育费附加完成1368万元(烟厂税收转移支付完成教育费附加1069万元,比上年增加收入185万元),为预算数1579万元的86.64%,比上年决算数1081万元增长26.55%,增加收入287万元。

财政其他收入完成2195万元,为预算数2240万元的97.99%,比上年决算数1301万元增长68.72%,增加收入894万元。其中:罚没收入完成97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成40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621万元,排污费完成50万元,水资源费完成1万元,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完成153万元。

中央收入中一般消费税完成21659万元,与预算数持平;增值税75%部分完成7151万元,为预算数7137万元的100.20%;企业所得税60%部分完成1766万元,为预算数1590万元的111.07%;个人所得税60%部分完成867万元,为预算数870万元的99.66%。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完成2414万元,为预算数2685万元的89.91%。

3、返还性收入为10776万元,为预算数10944万元的98.46%,比上年决算数10874万元减少0.9%,减少98万元。其中:消增两税税收返还9732万元,四税定额返还661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返还基数383万元。

4、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为62781万元,为预算数41910万元的149.80%,比上年决算数46062万元增长36.30%,增加16719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包括:原体制补助-11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0693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4099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8946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210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补助2418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375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补助1806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补助67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补助5091万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补助871万元,低保资金4458万元,新农合省级补助4522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504万元,农村水利基础设施转移支付补助112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3217万元,农村公益事业以钱养事转移支付补助401万元,新农村村庄整治奖补资金305万元,农村堰塘整治省级财政奖补资金262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3954万元。

5、上级专项补助收入66603万元。

6、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733万元。

7、调入资金2571万元。

8、上年结余6883万元。

9、结算上交省州资金4661万元。其中:上交省3141万元,上交州1520万元。

10、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400万元。

11、可用资金158759万元。其中:预算内156345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66603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2414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089万元)+返还性收入(107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62781万元)+上年结余(6883万元)+上级专项补助(66603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733万元)+调入资金(257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414万元)-上交省州(4661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400万元)-年终结余(10030万元)=158759万元

(二)2012年支出执行情况

2012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累计支出158759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89742万元,为预算数80285万元的111.78%,增加支出94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6848万元增长16.78%,增加支出1289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414万元(不包括广电局和医疗卫生机构经营支出),为预算数的89.91%,比上年决算数3539万元减少31.79%,减少支出112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666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4378万元增长22.48%,增加支出12225万元。本级预算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上年增加5370万元,增加了本级可用财力;二是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加支出;三是根据上级要求,教育调入资金增加支出2511万元;四是上级转移支付增加,主要是增加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补助879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891万元等;五是省对下的各项结算补助增加部分可用财力。

由于在预算调整时上级的结算口径、减免政策和上级转移支付及上级专项补助还未确定,因此本年的支出数额比预算调整数和上年决算数变化幅度较大,各支出科目之间存在很多不可比因素。其分项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38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17234万元,为预算数14859万元的115.98%,主要是增加乡镇体制结算财力1241万元和龙凤试验区建设100万元等专项转移支付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14032万元增长22.82%,增加支出3202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86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438万元。

2、国防支出103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78万元,为预算数74万元的105.41%,主要是增加人武部维修支出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74万元增长5.41%,增加支出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25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6060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5066万元,为预算数4264万元的118.81%,主要是增加公检法司专项转移支付补助568万元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4535万元增长11.71%,增加支出531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92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69万元。

4、教育支出30498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24425万元,为预算数21350万元的114.40%,主要是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专项资金补助444万元、国家助学金209万元、统招统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164万元、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416万元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比上年决算数19230万元增长27.02%,增加支出519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6073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954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776万元(含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争取经费460万元),为预算数700万元的110.86%,主要是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比上年决算数692万元增长12.14%,增加支出8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78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57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1130万元,为预算数1100万元的102.73%,比上年决算数1095万元增长3.20%,增加支出3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58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45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92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11840万元,为预算数9187万元的128.88%,主要增加养老保险补助1336万元、低保补助1258万元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比上年决算数11997万元减少1.31%,减少支出15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343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16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14159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10537万元,为预算数10983万元的95.94%,主要是上级调整结算口径,将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调整为上级专项补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9313万元增长13.14%,增加支出122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358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5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4431万元。其中:预算内支出21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749万元减少71.96%,减少支出539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421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0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097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2644万元,为预算数2631万元的100.49%,比上年决算数2443万元增加8.23%,增加支出201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505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96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9459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7801万元(含本级支农项目支出300万元),为预算数6275万元的124.32%,主要是增加低产林改造补助12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800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工程91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151万元等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比上年决算数7420万元增长5.13%,增加支出381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21454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04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12669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3406万元,为预算数1269万元的268.40%,主要是增加交通专项转移支付支出2136万元等,比上年决算数1056万元增长222.54%,增加支出235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926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03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1459万元(含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与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1004万元增加45.32%,增加支出45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41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6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382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216万元,与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229万元减少5.68%,减少支出13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166万元。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37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27万元,与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524万元减少94.85%,减少支出49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10万元。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906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528万元,与预算数持平,比上年决算数665万元减少20.60%,减少支出137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231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67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7125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1919万元,为预算数1857万元的103.34%,比上年决算数914万元增长109.96%,增加支出100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52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6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166万元,其中:本级预算内支出423万元,为预算数403万元的104.96%,比上年决算数569万元减少25.66%,减少支出146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支出743万元。

19、国债还本付息支出23万元,全部是本级预算内支出,为预算数1423万元的1.62%,主要是因为上级要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单列支出,本科目只反映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比上年决算数307万元减少92.51%,减少支出284万元。

(三)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总收入为174850万元。其中:

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089万元;

②返还性收入10776万元;

③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733万元;

④一般性转移支付62781万元;

⑤上级专项补助66603万元;

⑥调入资金2571万元;

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414万元;

⑧上年结余6883万元。

2、总支出164820万元。其中:

①上交省、州资金为4661万元。

②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400万元;

③本级财政安排支出为158759万元。

3、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03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

201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0359万元。

①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699万元,为预算数的112.72%。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67万元,育林基金收入65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1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0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94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为273万元,价格调节基金12万元。

②上级基金专项补助收入3660万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1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8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114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收入50万元,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收入75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650万元,车辆通行费收入840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30万元。

2201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10359万元(本级基金支出6699万元,上级基金支出3660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05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5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40万元,其他支出662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2012年社保基金收入

①201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8657万元(其中专项补助12582万元),为预算数的120.4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2045万元(专项补助2922万元),失业保险16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558万元(专项补助73万元),工伤保险489万元,生育保险3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630万元(专项补助2429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7605万元(专项补助626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34万元(专项补助895万元)。

②上年结余29590万元。

22012年社保基金支出

201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6882万元,为预算数的111.4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3342万元,失业保险5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788万元,工伤保险28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28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716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960万元。

3、社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1365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我县抓住“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建设机遇,各项事业齐头并进,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2亿元大关。但是,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全县财政增收难度大,刚性需求增长速度快,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尖锐,财政监督和管理水平有待继续加强。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建设“武陵山经济强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决定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胡新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来凤县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给予了充分肯定。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1、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把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到整改工作始终。被审计单位要切实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工作,自觉执行审计决定,认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要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县人民政府要拿出过硬措施,对问题突出、屡查屡犯的问题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3、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防范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履职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发生。

4、要切实加强监督。县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根据本决定的要求,加强跟踪督查,确保存在问题如期整改到位。

5、要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决定的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并于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成果。

关于来凤县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3年8月26日在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胡新江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来凤县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湖北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和《bet77365体育在线投注监督审计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总体工作部署,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两区”建设、“653”工作目标和“四个领先”为主线,围绕重要领域、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着力从体制机制、政策落实和资金效益方面揭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努力从推进法治、推动改革、维护民生和促进发展上充分发挥审计“免疫功能”的作用,坚持把预算执行审计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主要审计县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县地税局税费征管执行情况、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漫水乡人民政府财政决算情况、政府性债务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预决算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性资金拨付等内控制度健全,实现了县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确定的本级财政预算收支平衡目标,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

(一)本级财政收支持续增长,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加强税收征管,提高了财政收入质量,增加了政府可支配财力。2012年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0089万元,比预算增加8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45%;比上年14719万元增加5370万元,增长36.48%。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了全县自主创新和基础产业保障能力,有效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2012年本级公共财政支出158759万元,比预算134775万元增加23984万元,比上年134765万元增加23994万元,增长17.80%。2012年本级财政收入总量185209万元,比上年151591万元增长22.18%;支出总量175179万元,比上年151561万元增长15.58%;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030万元,净结余30万元。

(二)民生支出进一步增强,推动社会事业快速发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安排乡镇卫生院补助及村医务人员补助822万元;足额保障教师绩效工资及其他教育经费,教育支出增幅为27%,占财政总支出比重的12.20%,高于省核定我县教育支出目标任务;科学技术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的1.06%,高于上级要求;加大对城市维护费的投入,增加支出200万元;预算安排招商引资及项目前期经费550万元、六大任务专项经费500万元和岗位责任制兑现资金555万元,落实惠民补贴资金7693万元,有效发挥了财政在推动结构调整和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持续保障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稳步发展。

2012年,教育支出30498万元,比上年23195万元增长31.49%;科学技术支出954万元,比上年732万元增长30.3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57万元,比上年1669万元增长39.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92万元,比上年16613万元下降7.35%;医疗卫生支出14153万元,比上年13058万元增长8.3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097万元,比上年4404万元增长83.86%;农林水事务支出29459万元,比上年23621万元增长24.72%;交通运输支出12669万元,比上年12146万元增长4.31%;住房保障支出7119万元,比上年4738万元增长50.25%。

(三)财税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了所有政府性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增加,积极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强化税收征管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管理和政府采购四大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强了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了财政管理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规范了县乡财政收支缴拨程序,形成了财政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县直133个预算单位和8乡镇一级预算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改革面达100%,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了采购行为,节约采购资金同比大幅增加。“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同期相比下降12%。

(四)基础设施建设得到突破性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大批基础设施建设得到顺猛推进,龙凤文化中心、龙凤健身中心、湘鄂情大桥连接线、武汉大道三期和市政道路、龙凤科教示范园、工业园建设、仙佛寺景区建设、老城区小街小巷治理和乡镇集镇建设、自来水、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建设如火如荼,中等城市框架已显雏形,为建设武陵山区县市“第一方阵”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着力改善干部职工待遇。2012年本级安排2372万元,增加干部职工公积金支出301万元、增加干部职工医疗支出571万元、增加事业单位绩效工资1500万元,坚持了“保运转、保建设、保待遇”的良好态势。

(六)切实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县人大、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整改了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内部控制监管力度进一步得到加强,在制度上、源头上堵塞了管理漏洞。

二、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1、审计期间发现收入未及时缴库1728.47万元。2012年底,非税收入1381.11万元的收入未及时缴库(其中:罚没收入1047.28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费305.60万元、利息收入28.23万元);专户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47.36万元未缴国库。

2、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规范,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单位805万元。2012年预算修缮费100万元、六大任务指挥部专项经费500万元、民族文化旅游发展基金100万元、教育综合投入补助105万元指标安排到行财股未细化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

3、收入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上级专项补助纳入收入预算13879万元。

4、2012年财政决算报表反映非税专户资金收支2414万元。审计发现还有部分收入未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财政资金管理情况

1、截止2012年底借款余额达71374.04万元,当年归还资金34504.12万元。借款主要用于教育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乡镇集镇改造建设。

2、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情况。抢抓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壮大财力,2010年—2012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共安排我县各类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593.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089.2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1504万元),涉及企业35家。2010年—2013年2月止向项目单位拨付项目资金3905.85元(其中:拨中央财政项目资金2441.85万元、拨省级资金1464万元),未拨687.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47.35万元、省级资金40万元)。本次审计抽查了企业6家,涉及财政支持企业发展项目41个,项目资金1806.50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近三年来,县财政局建立和健全了项目资金拨付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不断完善了项目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管力度。财政在支持企业发展,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6家企业的销售收入比2010年增加了3863.26万元,项目实施后增加税收37.53万元,增加就业79人,取得了较好效果。从延伸审计的情况看,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在使用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监管。

(1)部分企业违规重复申报项目资金。2010年6月,湖北宝石花工艺品有限公司在以“宝石花漆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向县经信局申报项目并获得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0万元后;又先后以相同的项目分别重复向县民宗局、商务局、财政局各申报1次,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万元,违规重复申报项目资金38万元。

(2)部分企业出现虚报项目或虚列项目支出的现象,套取项目专项资金。湖北宝石花工艺品有限公司通过申报到印度市场考察财政专项补助资金2.5万元,实际该公司未进行此项活动。

(三)税收征管情况

2012年,征收税费收入28371.61万元(其中:税金收入12861.51万元,比2011年多征收33,48.18万元,同比增长35.19%;缴费收入14738.95万元,比2011年多征收3525.21万元,同比增长31.44%;基金收入18153.22万元,比2011年少征收7817.72万元,同比降低30.10%),完成县政府年初下达的任务。审计发现在税费征管法规政策的落实上有待加强。

1、应征未征文化事业建设费28.13万元。2012年,应征文化事业建设费34.55万元,实际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6.42万元。

2、应征未征价格调节基金9.8万元。2012年,应征价格调节基金35.08万元,实际征收价格调节基金25.28万元。

3、2012年底累计延压税费4218.5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延压3653.91万元、规费收入延压146.65万元、社保基金收入延压417.98万元)。

(四)部门预算执行及乡镇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1、对2012年县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交通运输局切实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财政财务收支、会计处理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以下问题需整改落实。

(1)违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是将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2012年,县交通运输局在没有发生集中支付业务的情况下,通过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零余额账户,将2011年的预算结余资金51.71万元,分9笔转入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的财政专户。二是2012年,县交通运输局将本年度预算内资金529.92万元,分61笔支付令从5221零余额账户转入9104财政专户。

(2)取得的原始发票不符合规定。2012年7月10日支付设计费0.5万元,原始发票上没有署名收费单位,也没有加盖收费单位印章。

2、对漫水乡人民政府2012年度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2012年,全乡实现公共预算收入418.91万元,公共预算支出724.34万元。审计结果表明,该乡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支基本平衡,专项资金投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政府采购制度和项目招标制度执行较好。基础设施和民生问题得到较大改善,保障了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计发现,2012年购买电脑设备价款3.02万元,未入固定资产,帐务处理不规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35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660万元、本级收入66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土地出让收入5944万元,占政府性基金收入的57.38%。201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035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201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58247万元(其中:上年结余为29590万元、当年收入为28657万元、当年支出26882万元),年终结余为31365万元。审计发现问题:

(一)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收入1783.86万元。2012年末,账面反映1783.86万元的土地出让收入未及时缴入金库(其中:湖北喳西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1300万元、来凤宏发钡盐有限公司80万元、老城资产(土地)处置资金403.86万元)。

(二)用地单位欠缴出让金947万元。来凤县金凤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1年6月14日竞得位于工业园G(2011)02号地块、合同价726歹元(审计期间,已缴出让金370万元,欠缴出让金356万元);湖北喳西泰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12年9月17日竟得位于翔凤镇G(2012)03号地块,成交价1091万元(审计期间,暂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已缴土地竟买保证金500万元(国土部门已通知财政部门转为土地出让金收入),欠缴出让金591万元)。

四、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2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100431万元(其中:县财政直接偿还的债务56524.29万元、乡镇政府性债务5795.34万元、部门债务34380.37万元、粮食和供销企业政策性挂账2762万元、政府担保债务969万元)。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3年1-7月底,县审计局对99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预、决算审计(涉及38个单位),报审金额48178.04万元,审计后金额为37044.89万元,审减金额为11133.15万元,审减率为23.11%。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保证了建设资金真实、合法、有效使用。项目资金管理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普遍增强了接受审计监督意识,审计效果明显。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已向社会进行了审计公告。但仍然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签证不完整。工程项目甲、乙双方及监理方签证意识不强,职责不明,部分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同时担任施工方管理员。工程计量资料签证不全,存在着只有乙方和监理方签字而无甲方签字,或只有监理方签字而无甲、乙双方签字的不规范现象。甚至于在工程完工后办理决算时一次性集中签证,存在虚假行为,造成审计时无法了解真实的现场工程量情况,增大审计风险。

(二)工程项目报审资料不齐全。部分工程项目决算审计时提供资料不齐全,有的差招投标文件、标书,有的差隐蔽工程记录,有的无工程计量签证资料,有的工程没有设计部门的变更通知书及其相关文件,有的无工程完工备案证等,增大审计难度。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

2012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收益均实现了快速增长。2012年,缴存住房公积金4709.86万元,较上年增加1988.15万元,增长73.05%,累计缴存达到15179.67万元,本期末个人公积金账户数9028个,现有公积金单位数210个。2012年,发放贷款343户4263.8万元,较上年增加1638.53万元,增长62.41%,累计放贷达到1352户11004.65万元,2012年收回贷款1284.67万元,累计收回贷款3429.96万元,个人贷款余额7574.69万元,期末存量个贷户数915户。2012年实现增值收益135万元,较上年增长3.85%。2012年末资产总额为15539.33万元,负债总额为15509.54万元,净资产29.79万元。

以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向被审计单位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题听取了审计结果汇报,部署审计整改落实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按规定的时限要求,整改落实到位,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同时要求监察、财政、审计和各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加大整改督办力度,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目前各单位对审计查处问题已经着手整改并建章立制,整改结果将下次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七、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财政部门应按照中央、省深化财政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完整编制和上报财政资金预算,将上级各项固定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编入本级政府预算,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将年初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增加预算透明度;加强非税收支预算管理,将本级非税收支完整纳入年初预算。

(二)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维护财政资金安全。一是继续按照要求大力清理归并财政资金开户,取消不合规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财政性资金;二是要清理财政往来款项,对财政预算内外暂存和暂付款项进行全面清理,该核销的核销,该调账的调账、该清收的清收、该转收入的转收入、该拨付的要及时拨付,最大限度的盘活资金存量;三是要加强财政资金对外借款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建立借款回收保障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四是要支持担保公司规范经营,充分发挥好担保公司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上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五是要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和“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发票管理,杜绝不合规发票入账,减少不合理费用的支出,杜绝违规收费、擅自处理国有资产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强化资金绩效考评。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职能,积极拓展财政监督领域,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专项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努力构建“大监督”格局,完善动态监督和日常监督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落实责任追究措施,预防经济领域的腐败和犯罪,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完善切合来凤实际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将专项资金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效益评价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的参考依据;对专项资金使用中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违规问题,严格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审计免疫功能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在今后的工作中,县审计局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六条意见”,坚持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十六届人代会确定的来凤县经济社会发展宏伟目标,以“四个领先”为主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难攻坚,争先晋位,为建设武陵山区经济强县和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谱写县域经济发展新篇章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来凤县人大常委会

对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县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6日,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向东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会议认为,1—6月,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六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强化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1—6月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县级财源基础薄弱、税源结构不优、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等。为扎实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努力培植后续财源。一是通过综合治税加强税收综合治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力度,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发挥财政职能,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蛋糕”;二是继续强化财源建设,重点加强工业财源培植,着力引进效益好、税源稳、可持续的工业企业,大力发展工业经济,不断壮大财政经济实力。

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支出原则,控制一般性支出,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年初安排的预算支出落实到位。在支出报账时既要遵守上级的有关规定,又要结合本地实际,保证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可操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继续推进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要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对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投资、重点专项资金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财政预算顺利执行。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力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执行透明度。要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及时公开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财政支出,结合社会关注的财政热点、焦点问题,主动释疑解惑,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并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来凤县201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26日在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向 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报告2013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执行情况

1—6月,全县累计完成财政总收入31789万元,占预算数57278万元的55.50%。其中:面上收入完成16923万元,占预算数28174万元的60.07%,比上年同期12432万元增长36.12%,增加收入4491万元;烟厂税收转移支付完成14866万元,占预算数29104万元的51.08%,比上年同期19348万元下降23.17%,减少4482万元。其分项执行情况如下:

1、收入按级次划分

中央收入完成18819万元,占预算数33770万元的55.73%,比上年同期21440万元下降12.22%,减少收入262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970万元,占预算数23508万元的55.17%,比上年同期10340万元增长25.44%,增加收入2630万元。

2、收入按部门划分

国税完成19226万元,占预算数35050万元的54.85%,比上年同期21730万元下降11.52%,减少收入2504万元(面上国税完成4893万元,占预算数9423万元的51.93%,比上年同期3815万元增长28.26%,增加收入1078万元);地税完成10430万元,占预算数19120万元的54.55%,比上年同期8333万元增长25.17%,增加收入2097万元(面上地税完成9897万元,占预算数15643万元的63.27%,比上年同期6900万元增长43.43%,增加收入2997万元);财政完成2133万元,占预算数3108万元的68.63%,比上年同期1717万元增长24.23%,增加收入416万元。

3、收入按税种划分

(1)地方工商税收完成8988万元,占预算数16331万元的55.04%,比上年同期7236万元增长24.21%,增加收入1752万元。其中:增值税25%部分完成1650万元,改征增值税完成176万元,营业税完成3775万元,企业所得税40%部分完成1158万元,个人所得税40%部分完成429万元,城建税完成707万元,其他各税完成1093万元。

(2)契税完成969万元,占预算数1100万元的88.10%;耕地占用税完成49万元,占预算数300万元的16.33%;烟叶税完成401万元,占预算数1200万元的33.42%。

(3)教育费附加完成430万元,占预算数1469万元的29.27%,比上年同期601万元下降28.45%,减少收入171万元。

(4)财政其他收入完成2133万元,占预算数3108万元的68.63%。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08万元,罚没收入完成127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54万元,排污费收入完成38万元,水资源费收入完成28万元,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完成35万元。

(5)中央收入中一般消费税完成11486万元,占预算数21660万元的53.00%;增值税75%部分完成4951万元,占预算数8990万元的55.07%;企业所得税60%部分完成1738万元,占预算数2220万元的78.29%;个人所得税60%部分完成644万元,占预算数900万元的71.56%。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实现802万元,占预算数1345万元的59.63%。

调入资金实现1265万元,占预算数2212万元的57.19%。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1—6月,全县地方公共财政累计支出32705万元,占预算数72590万元的45.05%,其中:预算内支出3220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497万元(不包括医疗卫生单位和广电局经营支出)。主要是加大了对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公积金、医疗保险等人员经费和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六大任务”等专项资金以及部门运转经费的调度力度等。其分项执行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5万元,占预算数15380万元的40.15%,主要是加大了部门专项业务经费的调度力度。其中:预算内支出6062万元,比上年同期5885万元增长3.01%,增加支出17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13万元。

2、国防支出21万元,全为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70万元的30%,与上年同期持平。

3、公共安全支出1391万元,占预算数2821万元的49.31%。其中:预算内支出1358万元,比上年同期1252万元增长8.47%,增加支出10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33万元。

4、教育支出8115万元,全部是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16972万元的47.81%,主要是加大了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教育专项经费的调度力度,比上年同期7433万元增长9.18%,增加支出682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141万元,全为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578万元的24.39%,比上年同期139万元增长1.44%,增加支出2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8万元,占预算数977万元的42.78%,主要是加大了文化活动经费的调度力度。其中:预算内支出417万元,比上年同期380万元增长9.74%,增加支出3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6万元,全为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6591万元的50.01%,主要是加大了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转移支付资金的调度力度,比上年同期1823万元增长80.80%,增加支出1473万元。

8、医疗卫生支出3849万元,占预算数6925万元的55.58%,主要是加大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资金、城市医疗救助转移支付资金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调度力度,其中:预算内支出3837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2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106万元,占预算数206万元的51.46%。其中:预算内支出96万元,比上年同期54万元增长77.78%,增加支出4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0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03万元,占预算数2974万元的43.81%。其中:预算内支出1075万元,比上年同期989万元增长8.70%,增加支出8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228万元。

11、农林水事务支出1804万元,占预算数4023万元的44.84%。其中:预算内支出1745万元,比上年同期1513万元增长15.33%,增加支出23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59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307万元,全为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537万元的57.17%,比上年同期688万元下降55.38%,减少支出381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52万元,全为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1375万元的54.69%,比上年同期484万元增长55.37%,增加支出268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7万元,全为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105万元的44.76%,比上年同期45万元增长4.44%,增加支出2万元。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7万元,全为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15万元的46.67%,比上年同期5万元增长40.00%,增加支出2万元。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90万元,占预算数539万元的53.8%,主要是增加了土地报批费用支出。其中:预算内支出250万元,比上年同期132万元增长89.39%,增加支出11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40万元。

17、住房保障支出488万元,全部为住房公积金支出,占预算数1052万元的46.39%。其中:预算内支出487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1万元。

1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95万元,全为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250万元的78%,主要是加大了粮食风险基金的调度力度,比上年同期66万元增长195.45%,增加支出129万元。

19、其他支出4000万元,全为预算内支出。占预算数11000万元的36.36%,全部是产业发展基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226万元,占预算数27614万元的76.8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011万元、地方

教育附加111万元、残疾人保障金52万元、育林基金21万元等。

1—6月,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551万元,占预算数27614万元的49.07%,其中:教育支出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458万元。- 三、社保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1—6月,全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0673万元(其中专项补助11761万元),占预算数32160万元的64.2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7418万元(专项补助2411万元),失业保险9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543万元,工伤保险138万元,生育保险2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564万元(专项补助207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8306万元(专项补助670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91万元(专项补助570万元)。

1—6月,全县社保基金支出完成15000万元,占预算数30091万元的49.85%。其中:基本养老保险7511万元,失业保险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691万元,工伤保险12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0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402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33万元。

四、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6月,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预算草案,以推进建设“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和“武陵山区增长极、土家文化集成区、湖北形象窗口县”为契机,按照县委、政府“653”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财源建设,切实抓好收入征管,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财税事业科学发展,全县财政收支稳步增长、改革进程逐步加快、队伍素质明显增强,顺利完成上半年任务目标。预算执行呈现四大特点:

(一)财政收入再创新高。上半年,在烟厂下划税收减少的不利情况下,财政总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仍顺利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任务,入库数创历史新高。政府性基金和社保基金收入进度快,分别完成预算数的76.87%、64.28%,实现了“上六下四”目标。

(二)支出结构更加优化。在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的形势下,提高公积金、医疗保险计提比例,改善职工待遇;提高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单位基本运转。同时,财政支出进一步向民生倾斜,加大对“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投入,努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三)收入质量不断提升。从1—6月收入完成情况来看,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91.9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80.24%,高于州考核目标10.24个百分点,全州排名第二。

(四)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从收入方面看,截止6月,烟厂下划税收提供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只完成了27.94%,收入压力加大;从支出方面看,除了已纳入年初预算方案的支出需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以外,预计新增支出包括政策性增资新增支出、应偿还的债务本息支出、六大任务支出及相关部门新增的专项业务经费等等,加大了财政支出压力。

五、下半年财政工作重点

1—6月,全县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完成较好,收支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预算执行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一是县级财源基础薄弱,上规模、效益好的骨干企业不多;二是受国电企业上划、煤炭行业复工生产迟缓、重点骨干企业原材料不足或停工停产等减收因素的影响,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形势严峻;三是重点项目建设增支因素较多,财政资金调度压力加大。针对问题,我们将在下半年采取如下措施,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确保收入全面完成。一是通过综合治税加强税收综合治理,根据《来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等方面的税收征管力度,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发挥财政职能,做大财政收入“蛋糕”;二是按照“两个加快”、“三个加大”的要求,继续强化财源建设,重点加强工业财源培植,着力引进效益好、税源稳、可持续的工业企业,充分利用西部地区、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等政策机遇,吸引优质大中型企业落户,大力发展工业经济,不断壮大财政经济实力。

(二)严格控制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各项刚性支出、法定支出、民生支出,确保年初预算支出落实到位。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充分运用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抓住国家支持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以及武陵山龙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等方面的重大机遇,围绕我县“六大任务”、“五大产业”、“三项活动”的整体工作部署,实现地方经济发展与国家政策相结合,不断利用区位优势,逐步壮大产业集群,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创新财政融资机制,增强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县经济社会建设的作用,对担保公司实行招商引资,规范运作,利用好担保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及其他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进一步融通各种资金,支持教育城、龙凤新区、仙佛寺等重点项目建设。

(五)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积极探索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为编制全口径预算决算打好基础。推行绩效评价,加强对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3年,我县财政面临的困难很大,不确定因素较多,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全面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十分艰巨。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县委确定的工作思路,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力以赴组织各项收入,大力推进财政改革与发展,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目标圆满实现。

来凤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出席、缺席人员名单

出 席:莫北平 徐庭海 彭远仪 向清堂 高碧玉 田延初

邓家斌 明文林 吴春菊 邱 安 李 明 周光玉

胡任平 廖兴锋 田永宽 向艳萍 向光敏 杨先国

向培世 罗文平

缺 席:宋 宇 姚 冰 章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