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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代表满意、让司法便民----来凤县人民法院绿水法庭恢复办公

来源: 发布者: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2-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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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来凤县人民法院院长张辅军特地邀请县人大代表尹建华同志来到绿水集镇,参观绿水法庭刚恢复的办公场所,并向他介绍法庭恢复一周来的工作情况和法庭建设情况。县人大代表尹建华听取介绍后,高兴的说:来凤法院办理代表建意及时高效,恢复绿水法庭后,服务更及时,司法更便民。

据了解,来凤县人民法院绿水人民法庭始建于1975年,1999年7月与翔凤人民法庭合署办公,2001年12月,翔凤人民法庭又与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合署办公。绿水人民法庭合署后,特别是2011年绿水乡撤乡建镇后,随着工业园区建设和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当地政府、群众和外来工商业主越来越感到恢复法庭的必要,急切需要人民法院提供更及时更高效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县人大代表尹建华在2011年底召开的来凤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建议:撤乡建镇后,绿水镇工业园区建设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增多,相应的社会矛盾增加,司法保障必须跟进,急切需要恢复设立绿水人民法庭。

人代会之后,县人民法院就主动请示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安排与人大代表见面,全面了解情况,探讨解决办法。县人民法院党组随后召开专门会议决定,根据绿水镇经济发展和满足绿水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绿水人民法庭自2012年起恢复办公,管辖绿水镇和来凤县绿水工业园区,提供立案、调解、审判等司法服务,受理辖区范围内有管辖权的民、商事一审案件,并负责其审理案件的执行。

没有房子先租房子,首先将机构建立起来,将绿水人民法庭的工作开展起来,于是在新年伊始的2012年2月14日,来凤县人民法院绿水人民法庭人员到位,恢复办公。紧接着,来凤县人民法院着手加强绿水人民法庭的基础设施和阵地建设,4月25日,绿水人民法庭恢复办公正式揭牌。

张辅军院长强调,县法院一贯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恢复绿水法庭办公,标志着县法院服务大局和司法便民工作又向前迈进一步。绿水人民法庭将以法庭恢复办公为契机,加大服务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支持企业健康发展,努力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将努力创新工作方法,着力在内部管理、绩效考核、便民诉讼等方面下功夫;将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将积极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人大办 吴言)